作者: richard1282 (Richard) 看板: MAC
標題: [求救] USB隨身碟在Mac上使用真慢
時間: Mon Jun 14 16:35:22 2010
我用的是2009年中推出的Macbook Pro
有一個一直以來讓我頭痛的問題:
那就是我的USB隨身碟在Mac運行下,
跑的真慢,
不管是把檔案從隨身碟存到電腦或是從電腦存到隨身碟,
速度都比PC慢多了。
到底怎麼會這樣呢??
請各位玩家指點迷津!Thank you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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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bachelour:隨身碟舊 或是記憶體太少 06/14 16:39
ReplyDelete→ shoxx:我的超快 請用高速碟 06/14 16:39
→ richard1282:高速碟?? 06/14 16:49
推 eshin09:怎麼我的情形是反過來啊!@@ Mac OS比較順!! 06/14 16:57
→ harold0224:我也是用mac比較快耶 06/14 16:59
推 vanix:usb 2.0 06/14 17:06
推 CitizenDildo:會是NTFS的關係嗎? 06/14 17:08
推 chinlu0322:USB順很多 06/14 17:16
→ jameschen1:NTFS的話會比較慢一些,大約慢三分之一左右 06/14 17:42
→ Sapp:這麼多篇看下來 每個論點都太 serious 每個系統各自有好有壞 06/14 18:06
ReplyDelete→ Sapp:比如說 mac 的取代是"真"取代 windows 是 merge 這一點我就覺 06/14 18:07
→ Sapp:得 windows 幹得比較漂亮了 06/14 18:07
推 Kepic:樓上這句我最同意XD 06/14 18:07
推 Blueshiva:Win7的移動還可以自動把同樣檔名的檔案加個_1放進去,這 06/14 18:08
→ Blueshiva:點蠻讚的。 06/14 18:08
→ jlovet:windows在剪下的時候根本沒有對fs幹嘛.. 06/14 18:10
→ adrianshum:我覺得原 po 誤解很大。windows 的預設也和 mac 一樣 06/14 20:21
→ adrianshum:而 Mac 一樣可以拖拉時加上 Cmd 來 move,這根本不是 06/14 20:23
→ adrianshum:什麼特別的貼心事好不好?... 06/14 20:23
→ adrianshum:Mac 上用 Cmd 來搬,和 Windows 上用剪下貼上,或 win 06/14 20:24
→ adrianshum:中用 Shift 來拖放,論危險性根本無異 06/14 20:24
→ adrianshum:只是有些情況,我真的想直接搬,而不用 copy 完再回頭 06/14 20:25
→ adrianshum:delete,這種要求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奇怪吧? 06/14 20:25
推 pig:command + {, command + } 06/14 18:29
→ bignbigdog:喔喔感謝! 06/14 20:53
推 FraserLai:我之前用創見 16G mac常常讀不到 OSX 和XP都不鳥他why? 06/14 18:50
→ AnJo9:我也是在OS上面跑比較快耶 06/14 21:08
→ dsilver:很慢+1 06/14 21:28
推 IyuanChen:Format成FAT應該會就比較快了!! 06/14 21:45
推 eric1527:有applecare就不用跟客服吵了 06/14 22:03
ReplyDelete推 turtleknight:我記得AppleCare沒保電池? 06/14 22:08
→ HAPHINA:不打算買applecare這個用壞就算了 06/14 23:04
推 oushiza:APPLECARE有保電池 不裝電池效能會下降 06/14 23:36
推 song1st:我今天也打去吵了1小時 他一直強調膨脹是保護機制... 06/14 23:53
→ song1st:而且我這顆電池用不到一年 過保兩個多月 06/14 23:54
推 notmuchmoney:不裝電池效能會下降?? 真的嗎? 06/15 00:31
→ theory:拔掉電池會降頻跑,減少你不小心插頭掉了,瞬間關機的傷害 06/15 00:40
→ theory:這才是保護機制,什麼電池膨脹是保護機制完全是狗屁.. 06/15 00:40
推 yantingtw:用Ctrl+c Ctrl+v 來做很重要的原因是可以不用動到滑鼠!! 06/14 22:03
→ jameschen1:但是就是容易發生東西不見的問題 06/14 22:59
→ jameschen1:我覺得是很貼心啊 06/14 22:59
→ adrianshum:東西不見,與快捷鍵/drag&drop 根本沒關係好不好? 06/14 23:37
→ adrianshum:你總是把這兩種東西扯在一起... 06/14 23:37
→ theory:adrianshum 你到底有沒有把我文章看清楚,你那幾句推文代表 06/15 00:05
→ theory:你根本沒有把重點抓到,我所謂的貼心是指預設保護檔案的作 06/15 00:06
→ theory:法,跟用什麼方法搬移沒有任何關係,講那些快速鍵幹嘛? 06/15 00:07
→ theory:取代變成 merge 也許對使用者方便,但邏輯不太對 06/15 00:09
→ theory:剪下本來就沒有對 fs 做啥阿,開始 work 是貼上 06/15 00:11
→ uranusjr:不過我也希望有 merge 功能, 希望可以增加 :Q 06/15 01:17
→ adrianshum:我之前也試過這樣,公司 windows 和家中 mac 用同一個 06/14 22:38
→ adrianshum:隨身碟,公司快很多,最後發現... 原來舊款 keyboard 06/14 22:38
→ adrianshum:(白色,透明底) 的 USB 原來只是 USB 1.0/1.1 06/14 22:38
→ adrianshum:我在家中很順手就插 keyboard 那個 USB... 06/14 22:39
推 CitizenDildo:咦!原來透明那個是1.1啊! 06/14 23:55
推 Herodotus:我用SanDisk Extreme Contour 16G,速度還可以接受 06/15 01:04